這個禮拜起,我開始了50%的工作人生。
50%的意思,就是每天早上去上班,中午吃飽飯後就可以名正言順的回家,一天平均上班時數是: 3.6小時;
50%的意思,也是合約上的薪水總額,實際上會減一半,當然也可以安慰自己: 這樣稅也會少繳一點。
50%的工作時數,是出於我自己的安排。
這幾天,每天中午離開辦公室,高高興興地跟同事們說再見時,同事總會用欽羨的眼光望著我說: 「你的工作時數,實在是太理想了…」「我都開始嫉妒妳了,要是我也能現在下班多好?!」「我們常把上全天班視做理所當然,但是上全天班的結果是,每天下了班後、買菜、處理一些待辦事項、回到家,沒兩下就到了睡覺時間,一天,就這樣過去了! 半天班,看來還真不錯?!」

